| 12月10日,蕲春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,我县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。这是建国以来我县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调查农业污染源实情。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面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[2006]36号)和《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方案》(国办发[2007]37号)及《湖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》的要求,我县迅速行动,成立了蕲春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,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蕲春县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》(蕲政办发[2007]22号)。此次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、畜禽养殖业、水产养殖业三大类污染源,通过对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,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、污染类型、产生量、排放量及其去向,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和信息数据库,为科学制定环保政策、从源头控制污染源提高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。 此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将历时两年,将联合环保、统计、宣传、财政、气象等多个部门协同展开。2007年12月31日为普查标准时点,时段资料为2007年,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普查,200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,2009年1月—10日为总结发布阶段。目前我县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已选定并组织了第一次宣传培训工作,农业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已在进行中,即将开展入户调查。(县农业局办公室) |